2017/11/28 14:45
食品伙伴網訊 11月27日,山西省食藥監局通報了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水果制品、豆制品、飲料3大類,其中一款五香豆干檢出了三項指標不合格。
據悉,這6批次不合格食品中,4批次為飲用水,來自沁水縣九鑫礦泉飲品有限公司、陽城縣云蒙山礦泉飲料公司、陽城縣云濃純凈水廠、運城市鹽湖區解州三泉離子水廠4家生產企業。4批次飲用水存在的問題相同,均為檢出銅綠假單胞菌。
銅綠假單胞菌是常見的細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濕的環境,如土壤、水、空氣中,該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在機體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條件下可致病。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體受到感染;二是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殺菌不徹底,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飲用水或容器內壁接觸;三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不合格豆制品為繁峙縣繁城鎮香香豆腐干銷售的標稱繁峙縣晉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豆干,不合格的三項指標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超標、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豆干再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鉀鹽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豆干制品中為不得使用,同時,該標準還規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還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為臨汾市堯都區果王副食經銷部銷售的標稱甘肅果益多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鳳凰情人梅,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2.53g/kg。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會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應不超過0.35 g/kg。
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食藥監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31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