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9 17:57
食品伙伴網訊,11月8日,山東省食藥監局發布2017年第40期、第41期、第42期三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報了8批次食品不合格,包括6批次水產制品,2批次速凍食品。
在第40期抽檢中,發現有6批次水產制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為防腐劑、重金屬、菌落總數超標。
分別為:山東富貴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裕源海帶絲(即食海帶)苯甲酸及其鈉鹽不合格;山東渤沾水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山東沾化隆旺水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生海蜇菌落總數超標;榮成市尋山海源海藻加工廠生產的烘干海帶絲、榮成市成山鎮嘉輝水產加工廠生產的烘干海帶鉛超標;桓臺縣金湖甲殼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殼聚糖(chitosan)鉻超標。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水產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在熟制水產品(可直接食用)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根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水產制品(海蜇制品除外)中鉛的最大使用量為1.0 mg/kg,鉻的最大使用量為2.0 mg/kg。
在第41期抽檢中發現2批次速凍食品不合格,分別為鄆城富邦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燒烤肉串氯霉素不合格;榮成南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速凍醋漬真鯖魚片過氧化值超標。
據了解,氯霉素是一種廣譜抑菌劑。《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將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長期大量食用氯霉素殘留的鮮肉可能會引起腸道菌群失調,導致消化機能紊亂。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原料儲存不當;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或最終產品油脂氧化。
山東省食藥監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采取責令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生產不合格產品的企業進行立案調查,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