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1 15:16
高危妊娠隨“二胎”政策的放開日益凸顯
楊艷介紹,高危妊娠的情況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幾種:孕婦年齡小于18歲或大于35歲;過去有習慣性流產、早產、死胎等異常生育史;孕期有前置胎盤、胎盤早剝、胎位不正、骨盆狹小或畸形等異常情況;孕婦合并心臟病、慢性腎炎、糖尿病等妊娠合并癥;孕期曾服用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接觸過有害物質或放射線及病毒感染等不利因素。
剖宮產造成的問題隨“全面兩孩”政策的實行日益凸顯。據悉,我國符合“全面兩孩”政策的育齡婦女中,35歲以上的婦女占60%,高齡產婦發生孕產期并發癥的風險會相對增加。而我國的剖宮產率世界“領先”,高達50%左右。在再生育媽媽中,有剖宮產史的占四成左右。
“濫用剖宮產不僅損害健康,再次懷孕時還容易發生危及孕婦生命的瘢痕妊娠。”楊艷說,瘢痕子宮是指剖宮產手術或肌壁間肌瘤剝除術后的子宮。做過剖宮產手術的女性,百分之百都是瘢痕性子宮。這種情況下,子宮能夠承受的壓力以及其本身的伸縮性都相對較差,容易出現子宮破裂、孩子早產、產婦大出血等情況。 因此,國家控制剖宮產率的任務非常艱巨。目前,三級甲等綜合醫院婦產科的剖宮產率控制在50%以內,二級醫院的剖宮產率控制在35%以內。
孕媽媽應有“高危妊娠意識”
“對于高危的認識,很多孕婦遠遠不夠,她們往往沒有這個概念。一般開設有產科門診的醫院,都會開設高危門診。”楊艷指出,在“高危”因素評估因素中,有兩次人流經歷也是高危因素。
為了做到從第一時間杜絕“高危”因素,楊艷建議,高危妊娠的相關因素除了身高、體重和年齡外有很多因素都是不確定的,如果尚未懷孕的媽媽計劃懷孕,應該做一次孕前咨詢,把自身的身體情況告訴醫生,讓醫生根據你的具體情況對你進行科學指導。懷孕后,應該在孕早期(5~11周)到醫院做產前檢查,配合高危妊娠的篩選,醫生會根據孕婦的病史及體格檢查,來評定孕婦是否屬于高危妊娠。
“醫院的高危妊娠管理,從早期篩選、重點管理監護、電話隨訪、健康教育到產前管理、產時預案等這是一個系列工作。而且這塊工作,國家也有相關的政策及管理規范。以我們醫院為例,我們設有二胎門診,每周四上午都有一位副主任醫師以上的醫生坐診,對高危孕婦進行診治。并實行專案管理。預約下次檢查日期。”楊艷說,孕婦中高危妊娠的比例約為50%,高危孕婦和新生兒的發病率均明顯高于正常妊娠。因此,對每位孕媽媽來說,應該定期到醫院檢查,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及時有效地控制高危因素的發展,防止可能導致胎兒及孕婦死亡的各種危險情況出現,安度孕產期。